1.依据三定方案及《海淀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办法(试行)》海政发[2006]6号规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
2.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监事会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
3.征求监事会主席及主管领导意见后,上报主任办公会审议并根据办公会纪要,对计划进行修订后,提交给监事会组织实施。
4.督促监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和年度计划,开展正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5.督促监事会完成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国资委。
6.监事会工作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对监事会上报的监督检查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分类汇总并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
7.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落实披露问题的处理。
8.定期走访企业,了解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廉政情况,听取企业的建议和意见。
9.在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向监事会主席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