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委信息通报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办公室牵头管理,并设专门信息工作人员。各科室及时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各科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报送的信息负责,重要信息要经主管领导审核。
二、信息报送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富有探索性的工作,信息报送要围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各科室要根据工作职责开展的各项工作来编写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客观、准确、全面”。重要信息必须报送。各科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纳入工作目标考核。报送办公室时,将主管领导审阅签字的书面信息报送一份留办公室归档,并报电子版。
四、定期发布制度。办公室及时编写信息,通过《信息》、《简报》等发布。经主管领导审核,在政府OA网及区国资委网站上发布。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