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理权限,对所监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评价、选任、培训并提出任免建议;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式;负责机关信息、干部任免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组织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国资委系统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政工职称评定和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